一、认真填写各项资料。来访者在第一次接受心理咨询时,须认真填写“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”,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以保障心理咨询顺利开展。涉及的个人资料只用于管理,不会透漏给其他单位和个人。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:
1.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。有必要通知来访者所在的院系老师、父母以及相关人员,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。
2.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,如有必要,咨询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。
二、真诚地进行心理咨询。在咨询过程中,来访者应把自己的困惑,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、感受都及时地与咨询师沟通,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。
三、来访者有权终止咨询,但建议在咨询中与咨询师充分讨论后,由双方协商决定。相应地,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。
四、心理咨询不是一次性解决问题的,它的本质是“助人自助”,即帮助来访者最终学会依靠自身的力量,战胜成长的挫折与压力,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成长。因此咨询中, 咨询师主要提供专业性的理解、分析和建议。
五、尊重咨询师。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,并严格遵守。如来访者迟到,咨询时间不予补足或延长,如来访者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或缺席,本次咨询取消。